广东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:储能成"标配",鼓励参与虚拟电厂
10月12日,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公告,就《广东省零碳工厂建设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集意见,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17:30。根据省工信厅公开信息,方案提出:根据企业用电负荷特点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需求,合理配置储能系统——包括电化学储能、压缩空气储能、飞轮储能、氢储能、热(冷)储能等,提高企业电力调峰填谷能力和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水平;鼓励企业参与园区虚拟电厂建设,通过储能设施为电力系统提供辅助服务。
本文由东莞中碳新能源整理发布,结合东莞地区的项目实践与政策口径,供业主参考。
方案同时提出,通过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改造、更换高效节能设备、推广柔性用电和高效节水器具等优化用能用水效率,同步适配分布式光伏、储能设施安装条件,推广应用热泵等低碳技术,完善建筑能源供给体系,实现既有建筑用能低碳化、运营高效化。
下图把方案中对工厂侧的四条建设路径与反馈时间线汇总在一起,便于对照:
一、公告原文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"碳达峰、碳中和"重大战略部署,积极响应《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节﹝2026﹞13号)、《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》(粤府〔2022〕56号)、《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,我厅起草了《广东省零碳工厂建设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。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10月25日17:30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厅(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),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,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如认为本规定可能存在排除、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情形,请将相关意见一并反馈至我厅。
来信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吉祥路100号
附件:1.广东省零碳工厂建设方案(征求意见稿)
2.征求意见反馈表
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6年10月12日
二、三个值得注意的变化
变化一:储能从"可选配置"变成"基础条件"。方案把储能与用电负荷、可再生能源消纳直接挂钩,并列出电化学、压缩空气、飞轮、氢储能、热(冷)储能五条技术路线——这意味着零碳工厂的储能不再是"有则加分",而是围绕调峰填谷与就地消纳做系统性配置。对工厂而言,储能容量、时长与充放策略需要与生产负荷曲线一起设计,而不是单独采购一台柜子。
变化二: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的"安装条件"被前提化。方案明确要"同步适配分布式光伏、储能设施安装条件",指向的是新建与改造厂房的屋面荷载、配电房空间、并网点与计量条件。换句话说,光伏和储能的可行性要在厂房设计与改造阶段就预留,否则后期加装的成本会显著上升。
变化三:从"装设备"转向"做运营"。"柔性用电""参与园区虚拟电厂""为电力系统提供辅助服务"三条并列出现,说明零碳工厂的评价逻辑不只看装了多少光伏和储能,还看这些设备能否参与需求响应、辅助服务等市场化收益。这与广东近期推进的分布式光伏承载力管理、就近消纳价格机制形成同一套政策组合。
三、对东莞工厂意味着什么
| 维度 | 可能的影响 | 企业可提前准备的事 |
|---|---|---|
| 准入与评价 | 零碳工厂可能成为园区准入、绿色工厂评价、客户审核的加分项或门槛 | 梳理现有光伏、储能、能效数据,建立可核查的能耗与绿电台账 |
| 能源方案 | 光储从"单独项目"变为"系统性方案",需与负荷曲线匹配 | 先做负荷诊断与屋顶/配电条件评估,再定容量 |
| 收益结构 | 除自发自用省电费外,增加辅助服务、需求响应等市场化收益 |


